
教务处是在校长和主管教学副校长领导下的有关本、专科教学工作的主管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有:
拟定学校教学工作计划,制订教学规章制度,研究并提出学校教学发展规划、专业设置及调整、教学体制改革等方面的意见,并组织实施,制订年度招生计划。
组织各学院制定和实施本、专科教学计划、各课程教学大纲及各有关教学文件。协调各学院之间的教学工作;组织安排与外校联合办学的有关工作。
制定校历,安排学年、学期教学进程,组织全校课表编排和教室的调度工作,负责全校本、专科生的学籍管理(成绩管理、学位和学历证明、学生证、校徽等)。
组织教材及教学参考书编写的规划、审定和评优工作,负责全校教材的订购、印刷和供应。
制订学校实验室发展规划,组织实验室建设和实验教学改革工作。
组织制订本、专科各专业教学实习和生产实习计划,协助各院系(专业)做好校内外实习基地建设工作。
指导现代教育技术的研究与应用,组织开展教学媒体建设,开展多媒体教学,优化教学过程。
负责学校本、专科课程教学质量的检查、监督和评估及全校各专业的评估工作,组织各级各类教学奖项的评选工作,组织遴选和推荐教学指导委员会人选的工作。
组织全校的教学改革研究工作,组织实施重大教改项目,管理各级各类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的立项、申报、结题、鉴定等工作。
会同财务处编制年度本、专科生教学经费的预算,拟定分配方案,监督审核经费使用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