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主讲教师评选的暂行办法
(2003年2月修订)
南中医大教字(2003)82号
为了搞好学校的教学工作,保持和发扬我校教师在教学工作中严肃认真、一丝不苟的优良传统,进一步提高课堂教学质量,表彰、激励教学效果优异、成绩突出的主讲教师,使广大教师学有榜样、赶有目标,推动全校教学质量在总体上不断提高,经研究决定在广大教师中定期开展评选优秀主讲教师的工作,现就评选工作制定以下办法。
一、参评人员
1.在评选年度内,连续两学期担任本、专科教学工作,完成教学工作量的,有教师资格的专、兼职教学人员均可参加优秀主讲教师的评选。
2.具有讲师以上职称。
二、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拥护改革开放、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治学严谨,作风正派。
3.热爱本职工作,有较强的敬业精神,严格执行学校的教学纪律,两年内未发生过教学事故。
4.连续两年超额完成教学工作量或超过教研室平均工作量,且本学年仍在进行教学。
5.熟悉所教课程的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讲稿系统全面,符合教学大纲要求;主动更新、优化教学内容;课堂教学条理清晰、重点难点突出;能按规定对学生进行辅导答疑,布置并批阅课外作业。
6.教学态度端正;教学方法得当,善于启发学生,有效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使学生切实掌握所学课程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并能有效地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善于运用多种辅助教学手段,教学效果好,教学质量测评优秀。
7.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科研活动。以科研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
三、评选时间
优秀主讲教师评选,自96—97学年开始,暂定每两年一次。
四、评选程序
评选采取逐级评审的原则,具体程序为:
1.确定候选人。各学院通过个人自由申报、教研室提名、同行评议、无记名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产生本单位候选人。
2.各学院将候选人名单及《南京中医药大学优秀主讲教师审报表》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教务处。
3.教务处对候选人进行历时一年的追踪考核。考核采取下述量化标准:
(1)教学文件的检查(满分20分):此项成绩由教务处组织有关专家评定。
(2)学生评教成绩(满分30分):按评选年度的学生评教成绩折合计算。
(3)教学督导评价(满分30分):计算方法与第二项相同。
(4)教学研究成果(满分20分):编写出版教材或教学辅助材料每1万字算5分;主持并完成一项省部级以上的教学研究项目算10分;参与完成一项省部级以上的教学研究项目或主持并完成一项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算5分;在核心期刊发表教学研究方面的论文每一篇算5分;在教学中研制并使用课件等先进的教学手段每一门课算5分。累计最高得分为满分20分。
4.学校组织教学委员会会议,评定优秀主讲教师8—10名,并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
五、入选人员待遇
凡获“优秀主讲教师”称号者除给予精神表彰外,发给相应的物质奖励。
将获奖人材料存入其业务档案,作为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依据。凡连续两届获奖者,在评聘高一级技术职务时,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六、本办法从 2003年2月开始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南京中医药大学优秀主讲教师审批表》
南京中医药大学优秀教师”评审表
( 年度)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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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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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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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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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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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教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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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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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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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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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
要
教
学
成
绩 |
签名:
年 月 日 |
学
院
意
见 |
年 月 日(盖章) |
校教学
委员会
评审意见 |
年 月 日(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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