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医药大学学生考勤办法
学生上课、实验、实习、劳动、军训等都实行考勤,其办法如下:
一、请假与审批手续
1.学生请假时,必须先向班长领取《学生请假申请书》认真填写,按请假手续审批后,由学院办公室存查,学院办公室做好登记,每学期结束前汇总报教务处。
2.病假:学生因病不能参加时须有学校医疗保健中心或医院医师证明。
病假三天以内的向班主任请假。三天至十天的应经班主任向学院领导请假,十天以上一个月以内的应经学院办公室审批报教务处批准,一个月以上的由教务处报校长批准。
3.学生一般不得请事假,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请事假者,必须事先亲自办理请假手续,请事假时要提交请假证明,经批准后方能离校。
事假一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一天以上到七天的应经班主任同意,院领导批准;一周以上的应经院领导审批,并报教务处批准;半个月以上的,由教务处报校长批准。
4.在教学实习或毕业实习期间,学生因故必须请假的,三天以内由实习科签署意见,报实习单位主管学生实习的部门审批,超过三天的须由实习单位领导审批,超过一周的,由实习单位领导签署意见,转报学校教务处审批。
5.销假与续假:学生请假离校须按时返校,不得无故迟到。不论提前返校或如期到校上课,均应向班主任销假。如不能按期返校销假,必须事先写信或来电申述续假理由,经批准后始能续假。
二、考勤
1.各班班长或学习委员负责本班学生的考勤工作,每天检查学生上课和自修课出勤情况。认真填写《学生考勤簿》。将上课缺勤学生名单随时报给任课教师,经任课教师签字后考勤结果方为有效,于每周末统计一次学生迟到、早退和缺勤人数,填写《缺勤统计表》,经班主任审阅后报院办公室,并两周向本班同学公布一次。
2.班主任应加强对学生考勤工作的管理,检查督促执行考勤制度的情况,认真审阅《学生考勤簿》,及时了解学生缺勤情况,对无故旷课的学生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并报院办公室处理。
3.各院办公室应有专人负责管理本院学生的考勤和统计工作,准确地做好考勤记录,按月做出《考勤月报表》,每月向学生公布,并报教务处。
4.学生毕业时,由院办公室将每个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出勤情况,分别填表装入本人档案。
三、旷、缺课的处理
1.未经请假,或虽请假,未获批准而不参加学习者;请假期满、逾期不归、或续假未获批准者,经查明请假理由不实者,均按旷课论处。
2.每学期未按期报到注册者应予批评教育,按规定报到日期到当日晚自修时间仍未报到注册者,作旷课半天处理。
3.学生上课无故迟到、早退(迟到、早退15分钟作旷课论)或旷课在一天以内者(迟到早退二次按旷课一学时计,旷课一天按课堂教学实际授课时间计,实习按六学时计,劳动按四学时计,无课时安排的按四学时计),给予批评教育;迟到、早退屡教不改或旷课三次以上的责令其检查。根据折算的旷课时数分别给予纪律处分。一学期旷课累计超过五十学时或者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者作退学处理。
4.学生因病因事请假缺课时间,在一学期内累计超过总学时的三分之一者,按规定予以休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