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医药大学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南京中医药大学学分制实施办法 □南京中医药大学主辅修制实施暂行办法
 □南京中医药大学七年制学生中期筛选实施办法 □南京中医药大学学生考勤办法 □南京中医药大学学士学位条例
 □南京中医药大学“专转本”学生选拔实施细则(试行) □南京中医药大学学生成绩考核办法 □南京中医药大学考场规则

 

南京中医药大学“专转本”学生选拔实施细则(试行)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为选拔优秀的专科学生转入本科学习(以下简称“专转本”),调动专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满足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我校进行选拔优秀专科学生转入本科学习的工作。
  一、选拔范围及条件
  1、“专转本”选拔范围只在列入国家普通招生计划经省招办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在江苏省各类普通高校的专科二年级、三年级在籍学生。
  2、选拔条件:
  (1)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2)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学习成绩应达到良好以上。
  (3)在校学习期间未受过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
  二、选拔办法
  1、我校每年制定“专转本”招生简章,并公布于学校校园网。报考我校的校内、校外专科学生将参加江苏省统一考试,学校根据当年省教育厅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并将拟录取名单公示于校园网。
  2、录取学生的通知书将由我校统一发给学生原所在学校,再由所在学校通知学生本人。
  3、录取学生按录取通知书的要求报到。凡在报名、考试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并报省教育厅,按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理。
  4、“专转本”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专转本”学生的学籍管理
  1、经江苏省教育厅批准转入我校的“专转本”学生,即属我校“国家计划(任务)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在籍学生,除国家和省有明确规定外,享受与我校其他本科生同等待遇。
  2、转入我校的“专转本”学生必须按照培养计划完成所规定的课程学习,并取得相应的学分方可毕业;符合我校学位授予条件,可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3、“专转本”学生的学籍管理按照《南京中医药大学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和《南京中医药大学学分制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未尽事宜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四、选拔工作组织机构
  加强管理,认真贯彻“专转本”工作精神,学校成立“专转本”工作领导组,下设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具体日常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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