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修办理的说明

  1、重修办理为每学期开学初两周后,具体时间每学期开学初在教务处网页及学校 B8 教务橱窗栏公布。
  2、所有必修课经免费补考后仍不及格的,均可在每学期开学初办理重修。限选课或任选课不及格者,不办理重修。重修办理时须选择跟班班级听课,然后考试。如果跟班班级与本人课表确有冲突,经任课教师同意,可采取自学的形式,最后随班考试。
  3、办理重修时需选择课程名称、课程属性、考核方式完全一致、学时学分等于或大于原不及格课程的跟班。具体做法为所有办理重修的同学需记住自己不及格课程的课程号,在办理重修时,查找教学任务一览表,选择相同课程号的课程,注意课程属性、考核方式(考试 / 考查)需一致。如果本学年学期没有开设满足以上条件的课程,则无法办理,需到下一学期重新选择跟班。
  4、大学英语 1-4 册不及格的同学也应注意选择相同课程号的英语跟班重修。同时也可选择不同课程号的替代原不及格英语课程。具体可替代的课程号为 070136=070101 , 070137=070102 , 070138=070103 , 070139=070104 。
  5、选择好重修跟班后,在重修红联上填写完整的课程号或完整的课程名称,填写具体的跟班班级,如中医 03(1)班 …… 重修红联是同学听课及考试的凭证。所有重修成绩将在每学期结束由老师在网上登记。
  6、重修考试不及格的课程,不记成绩,应继续重修。重修考试及格的课程,按实际成绩记载,并取得规定的学分和绩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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